凉山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做好 教学成果编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研室、中心、州直属单位:
为记载我州普教事业的发展历史,丰富相关研究的文献资料,搭建“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课题式”校本研训”优秀教学成果推广载体。经研究,决定编撰出版凉山州教学成果集。现就做好成果集编撰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撰内容
2013年荣获凉山州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名单见附件1)。
二、编撰原则
(一)真实性
成果集必须真实反映获奖成果的主要内容,客观评价成果的特点、创新点和成效等。
(二)科学性
成果集必须准确把握教育教学规律的客观要求,立足发挥教学成果的指导实践功能。
(三)规范性
成果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体例和字数要求,做到论证严密,表述简要,格式规范。
三、编撰体例和字数要求
(一)编撰体例
1、成果名称
必须准确反映获奖成果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思想,字数不超过30字。如果成果集的成果名称与获奖时的成果名称有出入,则需以页末注释的形式注明获奖时的成果名称。
2、相关信息
包括成果获奖等级、完成单位、完成人和成果来源。其中,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完成人不超过5个,成果来源可有各级课题(例如,2010年度凉山州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重点课题)、行政管理(例如,2010年XX市教育局专项)、个体经验、其他。
3、主体内容
共分为五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为:①成果背景(为什么研究、解决什么问题),②成果内容(理性认识成果、实践操作成果),③成果特点或创新点,④成果效果(推广范围、成果实效),⑤问题与思考。
其中,“成果内容”是成果集的主体部分,必须予以重点突出。
4、其他
文末须注明撰稿人和审核人姓名,各1人。其中,撰稿人必须是该项成果的完成人之一;审核人由各县(市)教教研室(中心)主管教育科研工作的教研员或主任负责。
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教学成果集的编撰体例。
(二)字数要求
一等奖成果每项不超过4500字,二等奖不超过4000字,三等奖不超过3500字。
四、其他
请各县教研室(中心)和有关直属学校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组织完成本区域或单位获奖成果的编撰、审核(一审、一校)工作,并将各项获奖成果的稿件(电子版)发送至州教科所。
联系人:何良仆,电话18981539796
邮 箱:999LLS@163.com
凉山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