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育局信息科 时间:2014-11-04 09:59:50 阅读量:

 共青团西昌市委 西昌市公安局

西昌市教科局 西昌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月活动的通知

西团联发(2014)2 号

市属各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省、州、市法制教育工作部署,共青团西昌市委、市公安局、市教科局和市司法局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着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进学校”活动,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品德高尚、素质全面的“四有”新人。

  二、活动时间

  宣讲教育活动于10月10日开始启动,10月份在市属学校进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活动成果展,12月底各相关单位将宣讲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报团市委。

  三、活动内容

  1、宣讲人员:由团市委牵头,联合教育、公安、司法等单位,组织心理学专家、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等成立宣讲团。

  2、宣讲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对未成年人普及宪法、民法、禁毒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学习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讲教育。如: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与养成、考试心态的调整、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未成年人青春期辅导、未成年人挫折教育、未成年人生命教育、未成年人性教育、未成年人网络成瘾问题矫正与健康休闲生活指导、学生入学适应辅导、良好亲子关系建立等等。

  3、宣讲对象:全市未成年人、学校任课教师、志愿服务工作者。

  4、活动方式:依托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站、校外教育辅导站、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综合运用法制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社会法制实践、广场咨询、图片巡展、班(团、队)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宣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周密组织,把宣讲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丰富载体,合理安排。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合理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要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内容鲜活、方法灵活、载体用活。各相关单位要和现有工作载体相结合,运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加大力度,扩大影响。要把此次未成年人法制与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活动作为西昌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千场宣讲活动的重要环节,立足实效性、突出公益性、增强普及性,市属各学校要在活动月内至少组织1场专题宣讲活动。要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悬挂主题宣讲活动条幅,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附件:西昌市未成年人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方案

 

 

  

  共青团西昌市委 西昌市公安局 西昌市教科局 西昌市司法局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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